对于自考省考委的职责是

 
【摘要】对于自考省考委的职责是怎么样的?如下:

1.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业务规范;

2.在全国考委关于开考专业的规划和原则的指导下,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开考专业,指定主考学校;

3.组织本地区开考专业的考试工作;

4.负责本地区应考者的考籍管理,颁发单作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;

5.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;

6.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委托,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,通过考试的方法进行检查。
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,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。

省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(以下简称“地区”)、市、直辖市的市辖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地市考委”)在地区行署或市(区)人民政府领导和省考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