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自考免考办理的详细说明

  什么是自考免考?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(含专科)的毕业生(及肄业生、退学生)报考自学考试,根据有关规定,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。 自考免考的申请原则 1、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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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考手续所需材料

 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,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、县(区)自学考试办公室(以下简称考办)提出申请,填写《课程免考申请表》一份,并提供下列材料: 1、原毕业学校或自考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份。当年普通高校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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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考手续办理流程

  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,并附有关证明材料。 市自考办审核后,将有关证明材料、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。课程免考批准后,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,省自考办打印《免考课程合格证》发给考生。 具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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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考课程

  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(含专科)毕业生、肄业生、退学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专科以上(含专科)毕业生,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的,可免考己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相同的 公共政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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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考申请条件

  一、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、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,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。 二、 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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